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伤没办法工作,收入也没了。我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关于误工费这一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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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去上班,少挣的那些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了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属于侵权人的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做了详细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交通事故休息了2个月,这2个月没上班就没拿到工资,那误工费就是10000元。不过,你需要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来证明你的收入减少情况。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你是做小生意的,没办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那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主张误工费,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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