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我家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些财产。哥哥认为他是儿子,应该多继承一些,可我觉得我也应该有平等的份额。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女儿是不是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中,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不会因为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子一样,都有权参与父母遗产的分配。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不过,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