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收保全扣押需要批准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最近税务部门说要对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要扣押一些财物。我不太清楚这种扣押需不需要经过批准,要是不经过批准就随便扣押,那我们权益不就没保障了嘛,所以想问问税收保全扣押到底需不需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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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保全措施中的扣押行为是需要经过批准的。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这就明确说明了,税务机关采取扣押等税收保全措施,必须要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如果没有经过这个批准程序,税务机关的扣押行为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纳税人遇到这种情况,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批准程序是一种监督和限制,目的是防止税务机关滥用权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税收保全扣押是需要经过批准的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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