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税务部门提到了税收保全,我不太清楚税收保全到底是针对哪些对象的。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小公司会不会在税收保全的适用范围内,税收保全主要是对哪些主体实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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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全是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而对纳税人采取的一种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一些手段,保证纳税人到时候能足额交税。 税收保全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这里的生产、经营纳税人指的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保全措施一般不适用于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比如偶尔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等,以及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也就是说,税收保全主要是针对那些从事生产经营,有纳税义务且可能逃避纳税的主体。对于正常依法纳税,没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不会随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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