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儿媳是否有继承父母房产权?
我老公去世了,他父母名下有套房子。我平时对公婆也挺好的,一直尽心照顾他们。现在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啊?心里一直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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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儿媳一般情况下对公婆的房产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面并没有将儿媳列为法定继承人。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在儿子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公婆的生活起居、在经济上给予主要支持等,那么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房产。 当出现多个继承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以,若儿媳符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条件,在分配房产等遗产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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