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我老公前段时间因病去世了,我和公婆一起生活了很久,也一直很用心地照顾他们。现在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我在法律上有没有这个继承权。
展开


儿子死后,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法定继承中,正常情况下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没有儿媳。 但是,如果儿媳妇在儿子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说,儿媳在丈夫去世后,长期在生活上照顾公婆,为他们提供经济支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等,就可以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婆遗产的继承。 此外,如果公婆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儿媳,那么儿媳依据遗嘱也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这是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要按照遗嘱来执行。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遗产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 。 主要赡养义务:指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被赡养人等方面起到主要作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