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时欠款人需要到场吗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但我听说打官司被告得在场,可又怕他故意不来。我就想知道,要是我起诉他,他是不是必须得亲自到场啊?要是他不来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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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钱不还起诉的过程中,欠款人不是必须要到场的。欠款人作为被告,有权利选择是否亲自出庭应诉。也就是说,欠款人可以自己来,也可以找律师或其他合法代理人代表自己出庭。 如果欠款人选择亲自到场,好处是能自己为自己辩护,提出观点和证据,清楚了解案件性质和可能的结果,在法庭上表明立场。 然而,如果欠款人选择不出庭,也不委托他人代理,法庭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作出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便欠款人没到场,法庭也能依据现有证据判决,要求欠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而且,即使欠款人不出庭,法院的判决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要是欠款人不按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所以,欠款人是否到场取决于他们自己,但无论怎样,都得重视法律程序,遵守法庭判决,履行法律义务。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作出的判决 。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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