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时欠款人需要到场吗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起诉他。但我听说打官司被告得在场,可又怕他故意不来。我就想知道,要是起诉他的话,他必须得到场吗?如果他不来会怎样?我该做些什么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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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钱不还的起诉过程中,欠款人不是必须到场。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指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就是说,欠款人作为被告,有权利选择是否亲自出庭应诉。他既可以亲自到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提出观点和证据,以此来更好地理解案件情况和可能的结果,并表达自己的立场。 但要是欠款人选择不出庭,也不委托他人代理,法庭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作出缺席判决。即便欠款人没到场,法院的判决依然具有法律效力。要是欠款人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另外,欠款人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或其他合法代理人来代表自己出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这里面包括律师和近亲属等。 总之,欠款人是否到场取决于他自己的选择。不过,无论其是否出庭,都要认真对待法律程序,尊重法庭判决,履行法律义务。而对于你来说,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是合法有效的手段,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起诉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以增加胜诉几率。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的判决 。 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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