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我因为一些事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现在面临判刑。我想知道在看守所这段时间能不能算到刑期里面呢?毕竟在看守所也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要是不算进去感觉不太公平,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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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的时间一般是算在刑期里面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就属于羁押。而刑期则是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这是因为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所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相对合理。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所以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所以同样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不管最终被判处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都能折抵相应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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