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离婚协议需要换证吗?


在我国,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而“换证”通常指的是办理离婚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仅签订离婚协议是不够的,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才算真正完成离婚程序。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如果签了离婚协议没领离婚证,那就需要去“换证”(办理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再去换取离婚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即解除,不需要额外换证。总之,要依据具体的离婚方式来判断是否需要“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