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签了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书,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好了。但现在有人说签了协议书也不算离婚,我有点懵。我就想知道这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签了它是不是就算离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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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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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协议书是有一定法律效应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从法律角度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通常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它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不过,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给当事人离婚冷静期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重要文件,它约定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但它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离婚。只有经过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才会在法律上终结。 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不配合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不能依据离婚协议书强制要求对方离婚,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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