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会因离婚而消失吗?


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一种重要社会关系。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 首先,基于自然血亲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是基于出生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天然存在的,具有不可磨灭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比如,小明的父母离婚了,小明跟随母亲生活,但他和父亲依然是父子关系,这种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改变。 其次,对于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当然解除。在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收养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而不是父母离婚就自动解除。比如,小张被一对夫妻收养,后来这对夫妻离婚了,但小张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并不会因为他们的离婚而消失。 对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果继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即便父母离婚,这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不是必然解除,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例如,小李在父母离婚前,继父对他进行了多年的抚养教育,离婚后,继父与小李的继父子关系是否解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是简单地因离婚就消失。 所以,无论是自然血亲还是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常都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离婚后,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