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扣分是否需要本人去?
我开车违规了,收到通知要去车管所处理扣分。但我最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想让朋友帮我去处理扣分。我不太清楚车管所扣分是不是一定得本人去,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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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管所处理扣分时,不一定非要本人去。这主要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交通违法扣分的概念。交通违法扣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违法者的驾驶证进行相应分值扣除的处罚措施。它是为了约束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也就是通过电子眼抓拍等方式记录的违法行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扣分的。比如在监控摄像头拍下车辆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让他人携带车主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到车管所或相关处理点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现场交通违法,即交警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一般要求违法当事人本人去处理。因为现场执法时,交警已经确认了违法者的身份,需要当事人本人对处罚进行确认和处理。比如交警当场拦下酒驾的司机,这种情况就必须由违法者本人去处理后续的扣分和处罚。 此外,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12分及以上,就必须本人去参加学习和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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