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在离婚时财产会多分吗?
我遭遇了家暴,现在打算和对方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不太清楚因为对方有家暴行为,我能不能在离婚的时候多分到一些财产,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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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家暴情形,遭受家暴的一方是有可能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多分财产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家暴”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的。 从法律原则上来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家暴离婚案件中,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而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所以,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也就是遭受家暴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有这样的原则性规定,但遭受家暴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认定家暴事实,并在财产分割时考虑这一因素。 此外,法律还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相关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以,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有可能在财产分割时多分财产,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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