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遭遇了家暴,现在想离婚。但不知道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怎么判。我和对方有一些共同财产,比如房子、存款之类的,我想知道因为对方家暴,我在分割这些财产时能不能多拿一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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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首先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努力挣来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属于这一类。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别人专门赠与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就和家暴情况紧密相关。在一方实施家暴的离婚案件中,实施家暴的一方就是过错方,而遭受家暴的一方则是无过错方。 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通常会考虑到家暴这一情节。因为家暴行为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人身权益和婚姻关系,所以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也就是说,遭受家暴的一方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财产份额。比如,原本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在正常平均分割的情况下可能是一人一半,但由于存在家暴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无过错方获得超过一半的房产份额,或者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遭受家暴的一方不仅在财产分割上可能得到照顾,还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因家暴行为造成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遭受的痛苦进行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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