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可以保释吗,保释的条件是什么?
我被治安拘留了,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保释啊?要是可以保释,需要满足啥条件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展开


治安拘留一般来说对应的法律术语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保释”,“保释”更多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关于治安拘留暂缓执行的相关内容。 首先,治安拘留是可以暂缓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这里所说的“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主要是指被处罚人不会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对于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如果选择交纳保证金,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当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时,公安机关会及时退还保证金。 总之,治安拘留存在暂缓执行的可能性,但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你有相关需求,建议及时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