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行驶区域跨市不理赔吗?
我买了电动自行车保险,最近打 算骑电动车去隔壁市玩。但听说电动自行车行驶区域跨市就不理赔,我很担心真遇到意外情况没法获得赔偿。我想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保险公司这样规定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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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领域中,电动自行车行驶区域跨市是否理赔,需要结合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
保险合同本质上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以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区域仅限于本市,当被保险人跨市行驶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拒绝理赔是有合同依据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等义务,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该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所以,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跨市行驶不理赔这一免责条款进行明确提示和说明,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便电动自行车跨市行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仍可能需要承担理赔责任。而若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合同条款是有效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依据合同拒绝理赔。因此,投保人在购买 电动自行车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免责条款的部分,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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