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的物证是否包括收款凭证条?
我遇到了诈骗情况,骗子给我开了收款凭证条。我不太确定这个收款凭证条能不能作为诈骗的物证。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诈骗犯的物证里包不包含这种收款凭证条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要判断诈骗犯的物证是否包括收款凭证条,需要先理解物证的概念。物证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简单来说,就是能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 对于诈骗案件而言,收款凭证条是有可能成为物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等多种形式。这里的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收款凭证条通常会记载收款的金额、时间、双方当事人等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能够与诈骗案件的事实相关联,比如证明诈骗金额、诈骗发生的时间等,那么它就可以作为书证来使用。 当收款凭证条是以其物理特性,如纸张的材质、笔迹的特征、印章的痕迹等,来证明案件情况时,它就属于物证。比如,通过对收款凭证条上笔迹的鉴定,确定是诈骗犯所写,此时收款凭证条就是以其物理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从而成为物证。所以,诈骗犯的物证是可能包括收款凭证条的,关键在于它能否证明案件的相关事实以及是以何种方式证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