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
我和我对象没领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最近发现他和别人领证结婚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他这样算重婚吗?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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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需要先明确事实婚姻和重婚的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此时一方在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就构成重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例如,张三和李四在1990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构成事实婚姻。后来张三在未与李四解除关系的情况下,又和王五登记结婚,张三的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 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为合法婚姻关系。如果一方有法律认可的登记婚姻,又与他人形成所谓的“事实婚姻”,则构成重婚。但如果双方均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之后其中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在法律上,之前的事实婚姻并不被承认,也就不存在“有配偶”的前提。 所以,对于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要根据事实婚姻形成的时间以及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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