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撞死人还需要个人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即便车主购买了全险,撞死人后也有可能需要个人进行赔偿。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全险”这个概念。所谓的“全险”并不是涵盖了所有可能的风险和赔偿项目,它通常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常见险种。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它主要用于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额度是有限的。目前,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则是对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赔偿。比如,你购买了100万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那么第三者责任险会在其额度范围内进行赔偿。然而,是否需要个人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举个例子,如果事故造成的总损失是200万元,交强险赔偿18万元后,剩余182万元。若你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是10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总共赔偿118万元,剩下的82万元就需要你个人来承担。另外,还有一些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或者只部分赔偿。比如,你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商业险部分,这种情况下,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你个人承担。再比如,保险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免责条款,如果事故符合这些免责条款的情形,保险公司也会相应减少赔偿额度,不足部分就需要你自己掏钱。总之,购买全险并不意味着撞死人后就完全不用个人赔偿了,具体是否需要个人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损失、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是否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