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全责一方还有误工费吗?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负全责。受伤的一方让我赔偿误工费,我自己因为处理事故也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我这种负全责的情况,还能向对方要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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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即使一方被判定为负全责,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获得误工费赔偿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或者处理相关事情不能正常上班工作,导致少赚的那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了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损害时,对于误工费等费用的赔偿责任。 对于负全责的一方,如果其自身也因为此次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了实际的收入减少,那么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不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比如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用以证明受伤情况和需要休息的时间;还有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说明误工期间没有发放工资以及具体的工资收入情况等。 但如果负全责的一方仅仅是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比如去交警队处理事故认定、协商赔偿等)而耽误工作,并没有因事故导致身体受伤,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很难主张误工费。因为处理事故本身并非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直接身体伤害原因。所以,负全责一方是否能获得误工费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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