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故全责方是否需要支付对方误工费?

我在一场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对方提出让我支付他的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也不知道在法律上我到底有没有这个义务。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事故我全责的情况下,是不是必须要支付对方的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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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工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等事故场景中,事故全责方是否需要支付对方误工费,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预期财产利益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去上班,导致少赚的那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提到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 判断全责方是否要支付对方误工费,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因事故导致了实际的误工损失。如果对方在事故中受伤,并且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能证明其因伤无法正常工作,同时对方还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材料,以证实其收入确实因误工而减少,那么全责方通常就需要支付误工费。 例如,甲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乙因事故受伤住院治疗了半个月,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乙所在单位出具了误工证明,证实乙因这一个半月未上班,扣除了相应的工资和奖金,同时乙也提供了工资流水作为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甲作为全责方,就应当支付乙这一个半月的误工费。 然而,如果对方虽然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影响,但并没有实际的误工损失,比如对方是退休人员且没有再就业,或者对方虽然受伤但并不影响其正常工作,没有导致收入减少,那么全责方通常不需要支付误工费。 总之,事故全责方是否支付对方误工费,要依据对方是否有实际误工损失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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