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包含免税销售额吗?
我是个小老板,经营着一家公司。现在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太清楚,想知道在认定的时候,免税销售额算不算在内呢?我公司有部分业务是免税的,这部分销售额对认定一般纳税人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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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否包含免税销售额,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即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所说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也就是说,在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里,是包含免税销售额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在连续12个月内,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是400万元,免税销售额是150万元,那么其年应税销售额就是400万元加上150万元,等于550万元,超过了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免税销售额是要计入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年应税销售额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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