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销项负数发票该如何做账?


当企业开具销项负数发票时,在账务处理上要冲减之前确认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以下是详细的账务处理说明: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销项负数发票的概念。简单来说,销项负数发票是企业在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等情况时,为了冲减原来的销售业务而开具的一种发票,其金额为负数。它的作用就是对之前错误或者需要调整的销售业务进行纠正。 接下来看账务处理步骤。第一步,在开具销项负数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金额为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负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金额为负数) 这里借方的“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如果之前销售时对方还没付款,就是“应收账款”,现在冲减这笔应收的款项;如果对方已经付了款,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退回,就涉及“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冲减表示之前确认的收入要减少,“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冲减意味着之前计算的要缴纳给国家的增值税也相应减少。 第二步,如果该笔销售业务已经结转了成本,还需要冲减销售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负数) 贷:库存商品(金额为负数) “主营业务成本”减少是因为之前销售出去的商品现在退回来了,对应的成本也就不需要再计算;“库存商品”增加表示退回的商品又回到了仓库里。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所以企业在开具销项负数发票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操作,保证账务处理和发票开具的合规性。同时,在进行税务申报时,也要按照正确的方式填写相关数据,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