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孙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家老人去世了,我是他的孙女,现在家里在分遗产,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权利参与。我平时和老人关系挺好的,也经常去照顾他。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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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关于孙女是否对去世老人的遗产有继承权,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所以在正常的法定继承情况下,孙女通常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老人的子女(也就是孙女的父亲或母亲)先于老人去世,那么孙女就可以代替其父亲或母亲的位置,继承原本属于他们那一份的遗产。 第二种情况是遗嘱继承。如果老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因为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只要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孙女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在代位继承或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孙女是可以获得老人遗产的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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