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孙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最近家里在处理老人遗产的事情,我是老人的孙子,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孙子孙女到底有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呢?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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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孙女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继承财产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 首先,要明确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没有将孙子孙女列为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的常规情况下,孙子孙女是不能继承爷爷奶奶财产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比如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孙女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应当由父亲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份额。 此外,如果爷爷奶奶订立遗嘱,明确指定将财产留给孙子孙女,这种情况下孙子孙女基于遗嘱指定,也有权利继承财产。这属于遗嘱继承,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还有一种情况是转继承,如果老人去世后,子女在还未实际分割遗产时也去世了,那么老人的遗产可由孙辈转继承。另外,如果孙辈对老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也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去继承原本该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遗嘱继承:按照立遗嘱人生前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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