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辈可以取得老人遗产的情形有哪些?


孙辈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可以取得老人遗产: 首先是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如果老人的子女(比如父亲或母亲)比老人先去世,那么作为孙辈就可以代替去世的子女去继承老人的遗产。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像老人通过遗嘱把财产指定给特定人继承这种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给别人的情况,代位继承是不适用的,并且它只发生在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中 。 其次是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说老人去世后,在分割遗产之前,如果老人的子女(继承人)没有表示不要这份遗产,却不幸去世了,那么这个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就会转给其合法继承人,这里面就可能包括孙辈。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仅有晚辈直系血亲,像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可以。 再者是老人立遗嘱遗赠给孙辈。老人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孙辈。不过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要是到期没有表示的,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另外,孙辈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情况。《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如果孙辈对老人尽了很多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是可以适当分得一部分遗产的。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子女继承老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转继承: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给其合法继承人的情况。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