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去世之后房子孙女能不能住?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是老人的孙女,一直和老人关系很好,也挺依赖这套房子的。现在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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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去世之后孙女是否能住该套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该房屋属于老人个人所有,在老人去世后,该房屋会涉及到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老人留有遗嘱明确该套房屋由孙女继承,那么孙女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自然是可以居住的。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孙女凭借有效的遗嘱成为房屋的新主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若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女并不在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但是如果孙女的父亲先于老人去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孙女也有权利居住。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且不存在代位继承等情况,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若其他继承人同意孙女居住,那么孙女可以居住;若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孙女则不能擅自居住。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其他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对房屋享有排他的权利。 综上所述,人去世后孙女能否住该套房子,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遗嘱、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情况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意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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