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破产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还债责任吗?

我给别人做了债务担保,现在债务人破产了。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就得替他还钱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承担还债责任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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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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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债务人破产时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还债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债务人破产时,对于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务人破产的情况属于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也就是说,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不能再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债务人破产意味着其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此时担保人需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当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承担还债责任。 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这意味着,担保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担保人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考虑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担保合同中对债务人破产时担保人的责任有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同时,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也以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为限。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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