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成重伤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把人撞成重伤了,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我也不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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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把人撞成重伤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见的过失犯罪,指的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也就是说,如果开车把人撞成重伤,但是司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通常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要是司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存在上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那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划分以及是否存在特定的违规情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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