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户口簿上的人有全部继承权吗?
我家老人去世了,现在户口簿上有好几个人。我不太清楚,是不是户口簿上的这些人就能全部继承老人的遗产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也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到底是怎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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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老人过世后,户口簿上的人并不一定有全部继承权。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老人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管是否在户口簿上,都有权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比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留给某个不在户口簿上的子女,那么该子女就有权利继承房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继承人确定是基于亲属关系,而不是户口关系。也就是说,户口簿上的人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即便在户口簿上,但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能继承。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户口簿上的人就有全部继承权。要确定谁有继承权以及继承份额,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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