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走后是否还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之前是农村户口,在村里有宅基地。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我想知道我迁走户口后,之前村里的宅基地我还有使用权吗?之后要是遇到宅基地相关的事情,我的权益会受到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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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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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户口迁走后是否还有宅基地使用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目的是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简单来说,就是农村村民可以在分配给自己的这块集体土地上盖房子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意味着,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村民基于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村民户口迁走,情况需要分多种来看。如果是全家户口都从农村迁到了城市,并且转为了非农业户口。根据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不过,如果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那么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村民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屋自然灭失。因为房屋是村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保护。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走,而还有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留在农村,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该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只要户内还有成员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依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如果迁走户口的村民想要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操作,通常会受到一定限制。因为这可能涉及到是否符合农村规划以及是否继续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认定等问题。一般来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没有相关特殊规定和许可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大规模翻建的。 总之,户口迁走后是否还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但无论如何,已经建造好的房屋作为合法财产,其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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