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长期包二奶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老公长期在外面包二奶,和那个女人住在一起很久了。我想知道他这种行为算不算构成重婚罪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不能认定是重婚罪,那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啊,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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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丈夫长期包二奶是否构成重婚罪,我们得先搞清楚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面的“结婚”,既包括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就是关于重婚罪的法律依据。 在丈夫长期包二奶的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的包养关系,没有和“二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是不构成重婚罪的。这种情况可能更多地属于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在民事法律层面,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以此要求损害赔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与他人同居就可能包含包二奶这种情况。 但要是丈夫和“二奶”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比如两人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参加社交活动,以夫妻身份购置房产等。一旦构成重婚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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