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当然排斥稳定注册的商标?
我在做商标相关业务,遇到一个情况,有个商标已经稳定注册了,但在某些商业场景中有人认为应该被排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稳定注册的商标是不是就一定会被排斥,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定依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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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稳定注册的商标并不当然会被排斥。下面来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商标注册的含义。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目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就像你买了一套房子,拿到了房产证,你就拥有了对这套房子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然而,虽然商标已经稳定注册,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也可能会面临被排斥或者无效的情况。比如,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就好比虽然你拿到了房产证,但如果这个房产证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那这个房产证是可以被撤销的。
另外,如果存在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 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恶意抢注了你的商标,即使它已经注册成功,你也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稳定注册的商标并不当然会被排斥,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面临被宣告无效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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