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讨薪时劳动局立案需要所有人员都到吗?
我是一名民工,和工友们被拖欠工资了,打算去劳动局讨薪。但工友们有的有事来不了,我想问问,去劳动局立案讨薪的话,是不是必须所有被欠薪的人员都到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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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工工资讨薪的情况下,劳动局立案并不一定要求所有人员都到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在民工讨薪案件中,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产生的纠纷。当民工去劳动局讨薪立案时,劳动局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劳动争议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情况。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这意味着,即使部分民工无法亲自到场,也可以由其他人员代表或者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劳动局立案的核心是审查是否存在欠薪的事实以及证据材料。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存在欠薪情况,那么即使不是所有人员都到场,也不影响立案。可以推选代表,由代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和大家的授权委托书到劳动局进行立案,说明情况。同时,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劳动局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未到场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工作情况等,以便后续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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