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不通过登记处办理可以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办理离婚。但听说去婚姻登记处办手续很麻烦,要排队还要准备很多材料。我想问问,离婚能不能不通过登记处办理呢?有没有其他方式可以完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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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是可以的。在我国,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不想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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