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抵押是否需要登记?
我有一块土地 的承包经营权,现在想把它抵押出去获得一些资金。但我不知道在进行抵押时是否需要去办理登记手续,不了解不登记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清楚登记的具体作用是什么,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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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否需要登记,这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享有的对土地的经营权利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保证履行债务的一种行为。比如,农民甲拥有一片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为了扩大种植规模需要资金,他就可以将这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抵押给银行来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不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在这必须登记才设立抵押权的范围内。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同时,《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虽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登记有着重要意义。登记可以起到公示作用,让第三人知晓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被抵押。假设农民甲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给了乙但未登记,之后甲又将该经营权抵押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登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丙的抵押权就优先于乙,乙不能以自己的抵押合同在先为由对抗丙。
综 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权就设立了,不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建议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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