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代持人截留分红是否属于侵占财产罪?

我找人代持股权,现在发现代持人把分红截留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构成了侵占财产罪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把属于我的分红拿回来,这种情况一般法律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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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权代持人截留分红不一定属于侵占财产罪。首先来了解一下侵占罪,它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股权代持,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在常规的股权代持关系中,代持人应按委托人指示管理和处置股权资产,并将收益如数归还实际出资人。 如果股权代持人截留分红,要认定是否构成侵占财产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判断。一方面,要看代持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就是他是不是故意不把分红给实际出资人,想自己独吞。另一方面,要看截留的分红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界定可能有所差异。此外,如果代持人截留分红后,实际出资人要求其退还,代持人拒不退还,也符合侵占罪的部分特征。不过,如果代持人有合理理由暂时截留分红,比如是为了处理公司相关紧急事务等,且后续及时归还,那么可能不构成侵占罪。相关概念: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股权代持: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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