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不立案会过期吗?
我被人打成轻伤,当时没去立案。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了,我想问下如果一直不立案,这个事儿会不会就过期了,之后我再去立案还有用不?我挺担心过了时间就没办法让对方受到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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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不立案是否会过期,涉及到我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追究了。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情形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轻伤案件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在致人轻伤的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司法机关都有权对犯罪人进行追诉。 不过,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如果造成轻伤的案件没有立案,一般情况下在五年的追诉时效内都是可以立案追诉的。但要是存在上述特殊情况,即使超过了正常的追诉时效,依然可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即便过了追诉时效,受害者仍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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