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聚众斗殴是否会赔钱?
我是一个未成年人的家长,孩子参与了聚众斗殴事件。对方有人受伤,现在对方家属要求赔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未成年聚众斗殴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赔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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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未成年聚众斗殴是可能会涉及到赔钱的情况的。首先,我们要明白民事赔偿责任的概念。当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为了弥补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未成年聚众斗殴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在聚众斗殴中,对方有人受伤或者财产受到损失,那么实施侵害行为的未成年人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未成年人通常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一般情况下是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自己有财产,比如有个人的储蓄或者接受的赠与等,那么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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