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否会因债务提前实现而归于灭失?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借了一笔钱,现在我提前把债务还清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之前设立的抵押权是不是就没了,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抵押权会不会因为债务提前实现就归于灭失呢?
展开


在探讨抵押权是否会因债务提前实现而归于灭失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抵押权的基本概念。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比如张三向李四借钱,张三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李四,若张三到期还不了钱,李四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置这所房子来收回借款。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这里的主债权,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在抵押关系中,也就是债务人需要偿还的债务。 当债务提前实现时,意味着主债权已经消灭。因为主债权是抵押权存在的基础,主债权消灭了,抵押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就好比前面张三和李四的例子,如果张三提前把钱还给了李四,那么李四对张三房子的抵押权就没有必要再存在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债务提前实现后,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解除抵押手续。这是为了从登记等程序上确认抵押权的消灭,保障双方的权益。例如,在房屋抵押的情况下,双方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只有完成了这些手续,才能在法律和实际层面上真正使抵押权归于灭失。 所以,从法律原理和规定来讲,抵押权会因债务提前实现而归于灭失。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及时办理相关的解除抵押手续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