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做了公证只会发委托书吗?


在公证处完成公证后,所出具的文件并非仅仅局限于委托书。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公证事项的类型来看,其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当涉及到合同公证时,比如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来证明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买卖双方可以申请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处会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相应的公证书,而不是委托书。 对于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为了保证遗嘱的效力和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会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此时,公证处出具的是遗嘱公证书,证明该遗嘱是遗嘱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订立的,内容合法有效。 学历、学位、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也可以进行公证。比如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时,需要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来证明这些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所以,公证处根据不同的公证事项会出具不同类型的公证书,委托书只是其中一部分公证事项可能会涉及到的文件形式,并非做了公证就只发委托书。






- 醉驾酒精含量200以上能不能不起诉?
- 离职证明能复印成一模一样的吗
- 长沙工伤辞退如何赔偿?
- 租房合同怎样才算违约?
- 电子发票折扣金额该怎么填写?
- 企业的银行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
- 公积金未进行征信授权该怎么办?
- 在异地交了社保如何转入本地?
- 笔迹鉴定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 行政案件检察院提起抗诉后该怎么办?
- 非法行医被敲诈该怎么处理?
- 员工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
- 安徽离婚冷静期可以随时撤回吗?
- 购房合同有哪几种存在形式,又包含怎样的内容?
-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案件中该如何分割?
- 公司转让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 租赁期内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大家都在问
- 醉驾酒精含量200以上能不能不起诉?
- 离职证明能复印成一模一样的吗
- 长沙工伤辞退如何赔偿?
- 租房合同怎样才算违约?
- 电子发票折扣金额该怎么填写?
- 企业的银行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税?
- 公积金未进行征信授权该怎么办?
- 在异地交了社保如何转入本地?
- 笔迹鉴定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 行政案件检察院提起抗诉后该怎么办?
- 非法行医被敲诈该怎么处理?
- 员工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赔偿?
- 安徽离婚冷静期可以随时撤回吗?
- 购房合同有哪几种存在形式,又包含怎样的内容?
- 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案件中该如何分割?
- 公司转让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 租赁期内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过错侵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