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发生事故保险赔偿吗?


超载发生事故后,保险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才不予赔偿。所以在交强险方面,一般情况下是要赔的,不会因为超载就直接拒赔。 再说说商业险。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那么因为超载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依据《保险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即使合同里有超载免责条款,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 此外,如果超载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只是加重了事故结果,保险公司通常也有责任在相应范围内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用于在发生事故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和赔偿,但具体赔偿条款依据保险合同约定 。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