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公安机关需要调查相应证据吗?
我怀疑另一半可能重婚了,但我自己很难收集到足够证据。想知道要是我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会不会去调查相关证据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法律规定,就是单纯想弄明白公安机关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样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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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重婚罪是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交叉。公安机关对重婚罪案件立案后,是应该侦查案件收集相关证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也提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这就表明,一旦重婚罪立案,公安机关有职责去调查证据。 如果有人向警方报案,并且能提供一定的证据或者线索表明存在重婚的嫌疑,警方可能会介入调查。比如报案人提供重婚嫌疑人存在两段婚姻登记的初步证据,或者能证明嫌疑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就会根据这些线索开展调查。其调查方向一方面是婚姻登记方面的证据,查看是否存在重复登记的情况;另一方面是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这可能涉及到对周边邻居、居委会或物业工作人员等的询问,获取证人证言等。 不过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情况,即使有人报案,若证据或线索不足,公安机关可能不会轻易立案调查。但只要立案了,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去收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来确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相关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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