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肖像权使用的效力是否可以及于著作权?

我有一张自己的肖像照片,摄影师想使用这张照片。我允许他使用我的肖像权,但不确定这个使用效力是否也涵盖了著作权。我想知道,我同意他使用肖像权后,他是否可以自动获得该照片著作权的使用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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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像著作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肖像权和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分析肖像权使用的效力是否可以及于著作权。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肖像权和著作权的概念。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外貌形象拥有控制、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而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对于摄影作品而言,通常情况下,摄影师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有绝对的控制权,他人使用肖像必须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然而,关于著作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在摄影作品中,摄影师是创作主体,一般拥有著作权。 肖像权使用的效力通常是不能自动及于著作权的。肖像权的许可使用,仅仅是肖像权人允许他人在特定范围内使用自己的肖像。比如,肖像权人同意摄影师将照片用于个人作品集展示,这只是对肖像使用的许可,并不意味着摄影师可以随意将该照片用于商业广告等其他用途,除非肖像权人在许可时明确表示同时许可了著作权的使用。 如果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摄影师)没有就著作权的使用达成明确的协议,那么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不能视为对著作权的许可。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肖像权人和著作权人应当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肖像权和著作权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使用方式以及是否支付报酬等内容。 肖像权使用的效力一般不能及于著作权,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权利,需要分别进行明确的约定和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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