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续签后前面的年限还算不算?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了。现在我想知道,续签后前面那两年的工作年限还算不算呢?比如算年假、福利啥的会不会把前面的也算进去,我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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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年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劳动合同续签后前面的年限是否还算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同意续签,就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延续。 在法律层面上,劳动合同续签后,前面的工作年限通常是计算在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连续工作”,就包含了续签前后的工作年限总和。 另外,在计算一些福利待遇方面,如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里的“累计工作”同样涵盖了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或者同一用人单位不同阶段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续签后,前面的年限会计入累计工作时间,进而影响年假天数的计算。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年限不连续计算的特殊情形。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且中间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无法认定为连续工作。但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续签后前面的年限是算的,无论是在认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计算年假等福利待遇方面。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如果劳动者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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