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就不管我了吗?
我被检察院取保候审了,之后一直没消息,也没人联系我。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后续会怎样,是检察院就不管我了吗?我需不需要主动联系他们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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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在看守所里待着,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就不管了。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中进行。检察院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传讯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检察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比如重新将犯罪嫌疑人羁押。 另外,案件侦查终结后,检察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证据充分,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也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所以,犯罪嫌疑人需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配合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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