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财产协议就意味着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财产协议,对财产分割等事项做了约定。但之后有人说签了这个就算离婚了,可我们也没办什么离婚手续啊。我就想弄清楚,签了财产协议是不是就等同于离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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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财产协议并不等同于离婚。财产协议通常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分割等方面进行的约定,它是一种关于财产权益的合同。而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财产协议和离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财产协议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也可以在离婚时签订,其目的主要是明确财产的分配方式,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而离婚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则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强调了“自愿离婚”以及“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些法定程序。所以,仅仅签订财产协议,没有经过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签了财产协议并不代表已经离婚,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相应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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