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贷款时提供了部分虚假信息,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吗?
我朋友最近因为生意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小额贷款。在填写申请材料时,他担心收入证明不够高导致审批不通过,就把自己的月收入从实际的8000元写成了12000元,还提供了一份修改过的公司收入证明。现在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但他心里一直不安,怕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想了解这种提供部分虚假信息的行为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以及如果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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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该罪需要满足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客观上实施了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为2万元以上)。
在你朋友的案例中,虽然他提供了修改后的收入证明和夸大了收入,但关键在于判断他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他只是为了提高贷款审批通过率,实际有能力按时还款,且贷款确实用于生意周转,那么这种行为更多属于民事上的违约或欺诈,银行可能会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如提前还款、支付违约金等),但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不过,如果他后续无力偿还贷款,且有证据证明他在申请时就没有还款意愿(比如将贷款用于挥霍、赌博等非约定用途),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面临刑事追责。
建议你的朋友尽快与银行沟通,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真实的收入证明,争取银行的理解。同时,务必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避免因逾期还款引发更严重的法律风险。如果对自身情况仍有疑虑,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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