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公开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

我收到别人写的感谢信,里面提到了一些我的个人生活小细节。我想把这封感谢信公开到社交平台,可又担心会侵犯我的隐私权。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里,这种公开感谢信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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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私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公开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我们首先得了解什么是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通俗来讲,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私人生活里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信息和空间,不让别人随便打扰和公开。 接着,我们来分析公开感谢信这个行为。如果感谢信里包含了收信人的隐私信息,像个人健康状况、家庭财务情况、感情经历这类不愿意被大众知晓的内容,公开这封感谢信就可能侵犯了收信人的隐私权。因为这等于是把人家不想让外人知道的事暴露出来了。比如感谢信里提到收信人正在治疗某种比较私密的疾病,公开后大家都知道了,这就侵犯了收信人的隐私权。 但要是感谢信里没有涉及收信人的隐私信息,只是一些公开场合发生的事情或者大家都知道的内容,那么公开这封感谢信通常就不会侵犯隐私权。例如感谢信只是说收信人在某次公益活动中帮了忙,这是大家都能看到的事情,公开就没问题。 所以,公开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关键在于信里有没有隐私信息。如果不确定信里内容是否涉及隐私,最好先和收信人沟通一下,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公开,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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